厦门26岁女子报警称被38岁男子性骚扰:急需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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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紧追女人不放,如果双方来“电”,那叫坚持;如果不来“电”,那叫性骚扰

海峡都市报(微博)8月31日讯(记者 赵杨) 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双方来“电”了,男人紧追女人不放,那叫坚持。要是不来“电”,男人紧追女人不放,那叫性骚扰。昨日下午,福州洪山一名女子报警说,因为自己不答应做女友,一男子在她家门口等了一天一夜。她没感动反而恼了。
“我被人性骚扰了。”昨日下午3时,一个女子报警,激动地称自己刚刚在大儒世家小区内被人性骚扰了。民警立马赶到,发现一男子正蹲在门口,看到民警,显得挺尴尬。房间内女子情绪很激动,对民警说:“民警同志,赶紧把那个男的弄走吧,我被折磨得受不了了。”

原来,女子姓许,今年26岁,男子姓陈,今年38岁,二人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陈先生想追求许小姐,但许小姐拒绝了。陈先生一直坚持打电话约许小姐。前天晚上,陈先生再次打电话请许小姐做女朋友,许小姐又拒绝了。但谁料想,这次陈先生用超常举动证实自己的真心:如果许小姐不答应做女朋友,就一直在她家门口等。许小姐告诉陈先生,等一夜也没用。谁知昨天一早醒来,许小姐想出门扔垃圾,发现蹲在门口的陈先生吓了一跳,才知道他真等了一夜。

许小姐觉得陈先生已经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了,很生气,怒斥陈先生,但陈先生还是嚷嚷着说不答应不离开。二人一直僵持着,直到昨天下午,许小姐实在受不了,便报警称被性骚扰了。在洪山派出所里,许小姐对民警说,自己并不是真要报警处理陈先生,只是希望能吓唬下他,让他不要影响自己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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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汉偶遇班花强行一夜情 “女神”报警求助

表达爱慕之情也要讲究方式,若一味蛮干则会惹人厌。一男子路遇当年暗恋的女同学,热情邀请对方到家里小酌叙旧,借着酒劲要和对方发生一夜情,结果进了派出所。另一男子在朋友聚会中,对一个美女一见钟情,赖在对方家门口,硬要对方答应交往,结果对方报警,告他性骚扰。
遇当年暗恋班花

男子强索一夜情

30日6时许,一对中年男女拉拉扯扯来到鼓西派出所。44岁的林女士称她被男子张某打了,民警发现她脸上有被刮伤的痕迹,张某说他不是故意的。

原来,林女士和张某是高中同学。29日21时许,两人在三坊七巷附近偶遇,张某热情邀请林女士到家中小酌叙旧。

两人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往事,张某说林女士当年是班花,很多男同学都想追求她,他也是其中之一,但一直不敢表白,直到现在还喜欢她。

两人聊到凌晨,张某借着酒劲想与林女士发生一夜情,强吻了她。林女士将他推开后想离开,却被张某死死拉住。两人拉扯时,张某打了林女士。情急之下,林女士用一杯水泼了张某,他才清醒了。

经民警调解,张某向林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300元医疗费。

向美女表白遭拒

赖对方门口不走

30日15时许,洪山派出所接到许小姐报警称,家门口有流氓要骚扰她。

民警赶到大儒世家小区某单元房,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蹲在门口。民警敲开房门后,许小姐情绪激动地大叫:“赶紧把他弄走!”

原来,26岁的许小姐在朋友生日聚会中与38岁的陈某结识。陈某对她一见钟情,想要她做女朋友。但许小姐觉得两人年龄差太多,不适合,便委婉拒绝了。

此后,陈某一直给她打电话,碍于朋友面子,许小姐和他见了几次。

29日晚,陈某又打电话让许小姐当他的女朋友。许小姐明确拒绝。谁料,陈某这次铁了心,跑到许小姐的住处,赖在她家门口不走。

许小姐想让他死心,一整夜都没开门。30日,许小姐开门扔垃圾,看到陈某竟然还蹲在门口,便让他离开。陈某却叫嚷:“你不答应,我不走!”许小姐只好报警。

民警告诉陈某,若影响他人生活,将被治安处罚。

厦门心理医生郭潇赢建议:这个女子很需要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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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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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B 个案问答,I 人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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