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者存在那些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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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是从法律意义上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人们常常简单地把离婚看成是旧生活的彻底结束,把离婚作为解脱心灵痛苦的惟一有效的措施。其实,事实绝非如此。虽然通过离婚这个法律手段,割断了旧的婚姻关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痛苦从此一去不复返,幸福将要来到你的身边。恰恰相反,一些离婚者的现实生活清楚告诉人们:离婚,无疑使人陷入感情和心理新的危机。

 

  1、自卑心理。离婚悲剧的出现,对当事人来说,不仅仅是个人生活中的一件私事,而是离婚者整个人生的重大挫折,是一次不小的人生打击,必然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产生震动。君不见,伴随着每一件离婚案件的始终,一对普普通通的离婚者,会从默默无闻的凡人,转瞬之间变成了所在单位或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的头号“新闻人物”。这种有关个人隐私的“新闻”,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至维妙维肖的生动程度,确实使人惊叹不已。

 

  父母离婚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孩子们,在父母的婚姻破裂中孩子本是最无辜的,可是他们却要无端地承受家庭破裂的巨大痛苦;要忍受缺爹少娘的心灵创伤。而且父母的离婚必然会使孩子们的人格、尊严、名誉都受到影响,使孩子觉得在同学中抬不起头。这时孩子幼小的心灵会产生自卑感,孩子的自卑感会进一步加重其父母的自卑感。

 

  一个家庭的破裂,往往还会涉及到当事人的前程,影响工作和事业。不知人们是否意识到,我们的社会长久以来无形中遵循这样一种习俗:以婚姻成败论英雄,“离婚没好人,好人不离婚”。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常常作为衡量一个人的重要标准。这种社会偏见也隐伏在不少领导干部的心里,他们怕招惹是非,宁可提拔使用一个只有家庭、没有爱情的平庸者,也不会使用一个婚姻不幸却才华出众的实干家。因此离婚者在家庭不幸破裂的同时,往往又会在提升职务、增加工资、分配住房、评选先进等方面遭到打击。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个离婚者的自卑心理主要来源于婚姻失败的沮丧。对离婚者来说,从他们踏上离婚的道路开始,就在荆棘和泥潭中挣扎。并不公平的现实生活,犹如一座沉重的山压在离婚者的头上,使他们难以昂首挺胸作人。如果长久在自卑的重压下生活,离婚者的心灵也会扭曲,会感到万念俱次,从此一厥不振。

 

  2.孤僻心理。离婚者常常有意或无意地把心灵的痛苦埋藏得更剩,更不易被人察觉。由于生活境遇的不同,离婚者不愿意实际上也确实很难做到与生活正常的人们真正达到心灵的沟通和理解,即使与他们的亲友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离婚后的独身者,虽然从形式上看似乎又重新回到了孤身影单的单身汉生活形式,但是他们的内心世界则早已不像婚前单身汉那么轻松、愉快。他们心中已有许多无法对人言表的愁苦和哀怨,不得不默默地忍受痛苦煎熬。这种在精神和感情上的自我封闭状态,极有害于离婚者的心理健康。长期在这种状态下生活,不仅仅会严重摧毁离婚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会使离婚者丧失斗志,缺少生活信念,产生逃避现实以至厌世的情绪。

 

  3.仇恨心理。绝大多数离婚者从主观愿望上,都想抛弃旧的一切。事实上,离婚者永远无法摆脱旧生活的可怕阴影。因为离婚者所经历的一切,已经成为他们个人生活史的一部分。这些可怕的旧生活好似心灵上的“伤口”,久久难以愈合,遇到“阴天下雨”,“伤口”还会隐隐作痛。这类以一方伤了另一方的感情居多,如果一方不忠,那么被伤害的另一方必然会鄙视、憎恨背叛家庭背信弃义的一方。也会百倍仇恨那个破坏其家庭的第三者,并由此产生强烈的复仇心理。这种仇恨的心理一旦爆发,就会把离婚者引上歧途,酿造出形形色色的暴力事件。

 

  4.痛苦心理。旧的家庭生活带给离婚者的,除了感情痛苦延续以外,还有离婚者必须面对“半个家”的凄惨现实。首先是家庭经济收入减少了,以前两个人共同维持的家庭,现在只能靠一个人来维持。其次是家务劳动增加了一倍,离婚者除了忙碌工作,还要承担全部的家务劳动。带孩子的一方,既当爹又当娘,一个人教育子女会倍感艰辛。原来的家庭生活习惯被打破了,当父母的人突然变成了“孤寡”,男人要缝衣、做饭、买菜,女人要搬煤、换气。与此同时正常人的欢乐,甚至正常人习以为常的事情,如:感情交流、家庭温暖、包括性生活等等人类的一些基本欲望也都难以实现。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双成对、夫妻恩爱时,心中更难过。在如此生活重压之下,不少离异者常常会感到人生的痛苦。

 

  5.再婚的随意心理和畏惧心理。长期处于生活和心灵重压之下的离婚者,旧如同茫茫大海上的落水者一样会近乎本能地企求解脱。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本身是离异者的客观现实,使他们失去了一些结婚的优越条件,同时又被迫增加了不少再婚的附加条件,如孩子问题、财产问题等。所以不少追被再婚者,感情因素已成了次要条件,而主要是为了生活,甚至是为了生存而结婚。

 

  经历过失败婚姻痛苦的人,总希望在新的家庭重得到补偿,可是再婚的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再婚家庭的矛盾远比初婚要复杂得多了。如夫妻间感情的调适,已变成了一颗或是两颗受伤心灵的调适,血缘间母(父)子关系的调适也变成了继母(父)子关系的调适,以至于连当事人死后的遗产继承也都变得复杂起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所有这一切,作为经历过不幸婚姻企图再婚的人不能不想,也不能不“怕”。

 

  6.悔悟心理。当一部分男女冲破婚姻的束缚走出围城之后,单身生活的孤独,子女情感的牵连,先前浪漫婚姻理想的破灭,促使他们不得不反思离婚的草率,于是,产生了悔悟心理,不少离异者认为“丈夫(妻子)还是原来的好”。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离异者“好马又吃回头草”,不计前嫌,破镜重圆,走上了复婚之路。这也是近几年来复婚率上升的原因之一。

 

  离婚本无奈,愿离异者能走出不良心理的阴影,走向健康快乐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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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心理咨询(厦门德仁心心理咨询机构暨潇赢身心灵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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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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